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蜀南的天气,潮湿多雨。也因此滋生了不少毒虫小兽。但好在虎蛮除了,长年贫瘠不堪的蜀南,开始呈现出百废待兴的景象。

窦通确是个人才,经营蜀南多年,早已经攒下了经验。在蜀南安定之后,大力改革桑蚕之业,使蜀南蜀锦的品质,在近段时间以来,直追蜀中。

要知道,蜀锦几乎是整个蜀州,最为难得的珍品。

即便还没有打通“丝绸之路”,先前的时候,陈盛只通过襄江贩运,都能贩出不少银子。

别看是一场乱世,但不缺银子的富贵老爷,一扎一个堆。

骑马出城,趁着等战报的空暇,徐牧观察了一番蜀南二郡的山势。只可惜,蜀南的土地,确实贫瘠不堪,并不能像南林郡一样,开荒造田。

也难怪,当初窦通走投无路,想着去贩马了。

“孙勋,几日了。”

“从小军师他们离开,已经七八日了。”

“那差不多该到了。”

这一场小战事,无关太大的胜负。他要的,便是暮云州那边,死死绷着神经,绷到不敢松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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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有一日,能打下暮云州。他的徐家军,不仅是破了局,更有可能,成为一条往上游的大鱼。

“主公,采矿左郎中,刚好到了蜀南这边。”

“你早不说。”徐牧顿了顿,脸色欢喜,“去,将他请过来。”

周遵带着矿匠,这段时间以来,都不辞劳苦。前些日子送去铁坊的矿石,便是出自他们之手。

当然,对于这五个,跟着他起于微末的马车夫,他向来是感恩的。

黄昏时分,周遵只带了几骑人马,狂喜地赶到了南中郡。

“见过东家!”一时激动,约莫又喊惯了,周遵直直开口。

这一声“东家”,让徐牧恍惚间,回到了过去疲于奔命的日子。

“周遵,坐吧。”徐牧笑道。

周遵抱了抱拳,没有任何见外,先是帮徐牧倒了杯酒,然后又自个倒了一杯,舒服地灌入嘴里。

“周遵,这段时间里,可有什么发现。”

放下酒盏,周遵想了想开口,“东家,还是老模样。南林山脉那边,每个角落,我都派人寻过了,并没有太大的发现。还是先以开采大矿为主,余下的小矿山,等到空暇,再分派人手去开采。”

“硝石呢?”

“东家,不曾见。”

徐牧叹了口气,“蜀南这边,我听窦通说,许多地方都有猛兽,探矿的时候,务必小心一些。”

“这是自然。”

如今,周遵也算个官儿了,手底下,带着千人的矿营,以及数千的矿夫。

“对了东家,我发现了这个。”

周遵突然开口,从随身的褡裢里,摸了一枚干枯的东西出来。

“东家先前交待,若有奇珍之物,便带回来。”

“这东西宝贵的很。我问了矿营里的老人,他们说叫白叠,以前太平的时候,有贩货的马帮,往南一直走,带了种子回来,但没有种活。”

“白叠!”徐牧忽然激动,接过了周遵手里的东西。

在古时,白叠便是棉花的别称。

“东家,这东西……”

“周遵,你立了大功!”

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工夫。若能种活棉花,蜀州的腾飞,指日可待。

不仅仅是御寒,更可以与金属搭配,制成棉甲。当然,棉甲多用于防御火器,但不管如何,配合金属层面,终归比普通的布甲木甲,要好的多。

“周遵,听我说。发现白叠的地方,务必派人留守。到时候,若有白叠吐絮,收拢籽棉,立即带回成都。”

“东家放心。”虽然不明白,徐牧为何如此高兴。但周遵没有异议,对于徐牧的话,他一直认认真真地履行。

连徐牧自个也没有想到,让周遵去探矿,却无意中发现了白叠。很多年以前,在虎蛮肆虐之后,往南去的马帮,便已经消停了。

即便是现在,南林山脉之外,同样有虎蛮在外,虎视眈眈。

所以,这批棉花的籽棉,徐牧一定要收集到,作为棉花大业的第一批种子。

“这样,我再给你调派一千人。还是那句话,等到白叠吐絮,才籽棉的事情,务必不能有失。”

呼出一口气,徐牧的心头,难得放松了一下。这段时间以来,他被凉州和暮云州的结盟,搅得焦头烂额。

但现在,总算有了一件足以欣慰的事情。

棉花喜生亚热带,南林郡那边,大抵是符合的。又刚好是开荒,等到八九月棉花吐絮,采了种子,就差不多可以开始了。

没有硝矿,却得了棉花,算是很大的惊喜。

“周遵,同饮。”

“与东家饮。”

两人举杯相碰,抬头共饮。

……

“我儿孟霍,还有多远?”山路上,司虎嘟嚷了一路。

作为小蛮王,孟霍终归慢慢习惯了,懒得再理旁边的傻憨。

东方敬揉着额头,劝了好几次,索性也懒得劝了。那位天下无敌虎将军,好像只听自家主公的话。

“不理你这个傻憨,我去探路!”

安陵山脉,不同于南林山脉。由于人迹罕见,连虎蛮都没有。若非有几个采药人,不断识路探路,估摸着真要迷失在这里。

“孟霍,小心些,若有祸事,便立即回跑。”东方敬有点不放心,提醒了一句。

“军师,我晓得。”

带了三十余人,再加上一个采药人,孟霍小心地抱着斧头,往山林深处走去。

“那个傻憨,老子才不认他作爹。我母也是,挑了这么个人。傻傻憨憨,吃得比我还多。”

只有多远了,孟霍才骂骂咧咧地开口。

“路不对了。”走出了二里,旁边的采药人突然开口。

“你不是识路吗?”

“孟将军……快走,调头回去!”

“怎的?”

“有东西在这里了!”

只等采药人说完,山林里,一声声连绵不休的嚎叫,蓦然响了起来。

“小王,是山狼群!”一个平蛮人惊叫。

“回,我等快回!”

动作稍迟,一时间,即便是青天白日,百余条山狼忽而都窜了出来。将场中的三十几人,团团围住。

孟霍抱着铁斧,骂咧了一句,索性便带着人,往其中一个方向杀去。

那位采药人,刚拿起一柄刀,还没来得及,便被两头山狼,扑在了地上。继而又咬碎了喉头,作向导的采药人,立即死在当场。

“小王,被围住了!”

孟霍咬着牙,看了看面前的七八条狼尸,心底也有些打鼓。蛮人擅长山林作战没错,但这一大堆的山狼群,要怎么杀。

一时间,三十余个探路的平蛮好汉,便有七八个,被扑来的山狼,一下子拖走。

孟霍抱着斧头,劈断了一条扑过来的老山狼。但这远远不够,饥饿的狼嚎,越来越清晰。

“我儿孟霍!”

正在这时,司虎铁塔般的身子,突然就冲了过来,拖着一柄巨斧,稳稳挡在了孟霍面前。

他的牧哥儿告诉他,在以后,他不仅和鸾羽夫人是一家,和小蛮王孟霍,也是一家。

所以,保护家人,再正常不过。

“爹——”

孟霍顿了顿,直接脱口而出。